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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字体[      ]    作者:   时间:2020/11/10   来源: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表决通过《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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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第一次全体会议、分组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等法定程序,表决通过了《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日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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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审议新制定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实行三审制。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梳理、修改,形成了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并依法开展了系列活动对其进行论证、完善。本次常委会会议是第三次对本实体法草案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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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报告,以及关于《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修改情况说明,随后表决通过了《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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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兰、庞华、吴松伟、梁文、林进球,秘书长叶远德出席会议;副市长程凤英,市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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