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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县乡(镇)人大工作与建设的实践路径

字体[      ]    作者:   时间:2018/6/22   来源:

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第29次研讨会论文

 

浅议县乡(镇)人大工作与建设的实践路径

 

杨 云    陈 乔

 

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县乡(镇)人大工作与建设,是每一个基层人大工作者应认真研究思考的课题。结合工作实践,本人认为应注重把握三个方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准工作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县级人大及常委会要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工作谋划上,要紧扣党委中心,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凡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部署的重要工作、决定的重大事项,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主动赢得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切实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工作上同力,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把党委的领导贯穿到依法履行职权的全过程,积极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大力支持,坚持全力推进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带头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要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意图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搞好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重点任务,以人大工作的全面完成,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本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人事任免上,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与贯彻党委意图,在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任前法律考试、会议审议表决等任前把关工作,推行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履职报告制度,加强任后监督,促使国家工作人员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忠诚履职。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目前,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要来自人大机关、党委机关、群团组织,阅历、思维、知识层次具有同质化特点,在知识结构上,行政型、业务型的成员较多,专业人才数量较少,特别是缺乏精通法律、财经等方面人才,知识结构和整体素质与人大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另外,乡(镇)人大主席普遍分管不少政府工作,他们把过多甚至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分管的政府工作,难以保证镇人大工作的质量。因此,要按照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的要求,不断强化人大队伍自身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首先要健全机构。健全县(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规范工作委员会的设置,优化人员配置,加强工作力量和能力建设。根据需要,县(区)人大可以设立法制、财政经济等专门委员会,逐步优化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同时保持县(区)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更加合理地划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领域,以对接经济社会生活的变化;切实做好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工作,充实一些年龄轻、素质好、有潜力的同志从事人大专职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适应人大工作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增强人大依法履职能力。

其次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县(区)、乡(镇)人大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代表专题调研和1次代表集中视察活动,调研活动要突出专题性和专业性,发挥好不同类别人大代表的作用,重视综合运用实地察看、调查、审议等形式了解民情、掌握民意、集中民智,力求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效果,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建议,为政府抓好落实提供有力支持。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大工作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开展。

第三要摆正位置,促使乡(镇)人大主席认真履职。乡(镇)人大主席在闭会期间是代表们的主心骨,是代表和群众的代言人,要解决乡(镇)人大主席分管过多政府工作,尤其是涉及项目经费签批和征地等方面工作问题,避免人大主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三、规范代表履职,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主动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立代表主题活动制度,规范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建设,组织代表开展接待选民等活动,规范代表履职,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要建立“双联系”机制,开展代表约见活动。建立健全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机制,开展代表约见活动。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至少要每季度约见1次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要不定期不定时联系选区选民,每年要不少于2次。

二是要规范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建设。每个乡(镇)至少要建立1至2个代表联络室,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室的日常管理,建立“人大代表基本情况一览表”“代表学习登记簿”“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情况登记薄”“代表为选民办实事、办好事记录薄”等活动台账。人大代表联络室每月至少要组织1次集中活动,每位人大代表每年参与集中活动要不少于6次,人大代表搜集整理的群众意见建议,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联络室工作人员要及时认真填写各类台账并归档和上报,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三是要健全代表述职制度。县(区)、乡(镇)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至少要向所在选区的选民述职1次,报告履职情况、听取选民意见、回答选民提问、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并组织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代表连任推荐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建设代表履职信息化系统,履职档案逐步向社会公开。

四是要增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要注重发挥工作委员会及专业人大代表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指导和服务,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健全重点建议机制,向社会公开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情况并可安排听取审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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