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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字体[      ]    作者:   时间:2018/12/28   来源:

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在市区召开。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阳江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阳江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阳江市 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预算草案,批准阳江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阳江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

(八)通过设立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九)通过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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