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已经阳江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一审。会后阳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阳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为了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现将《阳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登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阳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沟通联系。
信函寄送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邮编:525900。
附件:《阳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典东、马草原,3315452;传真:3316230;电子邮箱:yjrdfzgw1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