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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阳江市人民政府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

字体[      ]    作者:   时间:2017/12/5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的决议

(2017年11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冯秀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加强征收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调整后财政预算任务完成;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债券转贷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还本付息,防范财政风险;要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力度,强化社保基金监管提高基金保障能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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